新《劳工法》雇工基本工作条件法案的主要内容有:
标准工作时间:
一个雇员允许的标准工作时间如下:
1、 每周45小时
2、 对于那些一周工作五天或少于五天的雇员,每天工作9小时。
3、 对于那些一周工作超过五天的雇员,每天可以工作8小时。
超出这些标准时间就算做加班。雇主在根据普通工作小时计算的每天工作后,在征得雇员同意的情况下,雇员可以延长15分钟的工作时间,以便继续为公众提供服务。但这些时间每周加起来不能超过1个小时。
除非雇主与雇员之间有协议,雇主不能要求雇员加班。这个协议可以在签合同时就签署,也可以是自愿。
雇员的加班工资是其正常小时工资的1.5倍。雇员也可以不要钱而要倒休。倒休必须在加班后一个月内实施。
星期天工作:
如果有协议,雇员可以在星期天工作。这一协议可以作为总协议时签署,也可以作为特殊协议签署。如果雇员在星期天工作是正常的,其工资是其标准小时工资的1.5倍。如果雇员平时不是在周日工作,则雇主要支付平时工资的双倍。
如果雇员星期天工作不足一天,甚至只工作1-2个小时,雇主也需要支付其平时的全天工资。
在公共假日工作:
如果雇主与雇员之间没有签有协议,雇主不能要求雇员在公共假日工作。如果签协议或合同,这个协议或合同可以明确雇员在公共假日是全部时间工作或是部分时间工作。